概述

1954年2月7日,重庆市五区(现南岸区)人民政府(公函),分别以区建发(54)字第214号、215号文给市建设局、市城委会,“同意将我区汪山、黄山界内所有森林、暨单株树木、公有花园,全部由市建设局经营管理。”为此,重庆市建设局于1954年专门设置了汪山风景林管理站。 1957年4月15日,重庆市建设局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物质保障处第三预备学校、汪山风景林管理站等负责人会议决定,将汪山军

详情>>